第三堂 | 英雄何竟扑倒——参孙 | 方道聪 牧师
经文:士13:2-5、24,16:20
一、在生活中任意妄为
1.在神的旨意中出生
“那时有一个琐拉人,是属但族的,名叫玛挪亚。他的妻不怀孕,不生育。耶和华的使者向那妇人显现,对她说:‘向来你不怀孕,不生育,如今你必怀孕生一个儿子。’”(士13:2-3)
2.未按神的旨意生活
“你必怀孕生一个儿子,不可用剃头刀剃他的头,因为这孩子一出胎就归神作拿细耳人。他必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的手。”(士13:5)
3.神的旨意终必成就
“……参孙死时所杀的人,比活着所杀的还多。……参孙作以色列的士师二十年。”(士16:30-31)
二、在婚姻上随性妄为
1.没管住他的脚步——去了不该去的。
“参孙下到亭拿,在那里看见一个女子,是非利士人的女儿。”(士14:1)
2.没管住他的眼睛——看了不该看的。
“参孙到了迦萨,在那里看见一个妓女,就与她亲近。”(士16:1)
3.不听父母的劝告——该听却不听
“他父母说:‘在你弟兄的女儿中,或在本国的民中,岂没有一个女子,何至你去在未受割礼的非利士人中娶妻呢?’”(士14:3)
三、在危险中胆大妄为
1.自以为是:大利拉三次试探参孙
2.神离开他:“……他却不知道耶和华已经离开他了。”(士16:20)
3.重新得力:“参孙求告耶和华说:‘主耶和华啊,求你眷念我。 神啊,求你赐我这一次的力量,使我在非利士人身上报那剜我双眼的仇。’”(士16:28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