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、二堂 | 十架救恩系列之19讲——十字架上的托付 | 陈 燕 牧师
经文:约19:25—27
《十字架上的托付》是《十架救恩》的第十九讲,是十架七言的第三句话。
一、身为人子的托付
耶稣的一生一直顺服父神的旨意,以父神的旨意为他人生的目标和导向,他是为父神旨意而活的人。他作为父神的儿子一直对父神是尽忠的,但他也没忘记自己为人子的本分,在临终的最后时刻将母亲托付给自己所爱的门徒。
其实这个对我们有很好的属灵教训,耶稣是我们完美的榜样,让我们看见属灵追求是需要平衡的。我们追求属灵的事,追求做教会的圣工,有没有忽略我们的家,忘记了我们作为人作为丈夫/妻子,作为儿女当尽的本分?有没有失去这样的平衡?这个我想是需要提醒的。
“要尊敬那真为寡妇的。若寡妇有儿女,或有孙子孙女,便叫他们先在自己家中学着行孝,报答亲恩,因为这在神面前是可悦纳的……人若不看顾亲属,就是背了真道,比不信的人还不好。不看顾自己家里的人,更是如此”。(提前5:3-4、8)
二、建立教会的托付
可能大家不理解耶稣在十字架上将母亲托付给自己的门徒赡养,这个跟建立教会有什么关系?我是这么理解:
马利亚和约翰虽然有亲戚的关系,约翰是马利亚的外甥,但毕竟不是真正的一家人。然而,自从耶稣将母亲托付给了约翰之后,约翰就将马利亚接回家,从此以后就生活在一起,成了真正的一家人。你我之间原本也没有血缘关系的,如今我们走在一起,相聚在主里,因着耶稣成为一家人,这就是教会,教会就是永生神的家。
耶稣将母亲托付给约翰,让他们成为一家人,意思就是说耶稣将如何建立家,如何建立教会的托付给了母亲和约翰。所以,十字架上的托付,不仅是尽人子的托付,也是建立教会的托付。